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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4

作者:王茜  

    新华网哈尔滨1月16日电(记者 王茜)在农村推行计划生育,最难的一项工作是遇到人们问“孩子生少了,如果孩子出现意外,我们该咋办”。如今,这个问题有了答案,黑龙江省将实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是容易被忽视的社会群体,这项扶助制度是为了减轻这些家庭因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带来的创伤。这是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又一项事关民生、惠及百姓的“德政善举”。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从2008年开始启动建立这项扶助制度的试点,首批将有2688人得到扶助。这些人不仅会在资金上得到扶助,还会在生产、生活、精神、情感上得到更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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